州级相关单位(部门)、各景区管理局、各国有林保护局、各县(市)林业和草原局、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我州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初、中级(含定向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州企事业单位从事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森林转运等专业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各县(市)人社局委托州林业和草原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各县(市)域内的初级职称人员。
离退休人员、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评审条件
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职称评价坚持以德为先的原则,把思想品德特别是职业道德放在首位,突出品德标准、能力素质、业绩贡献。严格按照《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阿州林草发〔2022〕207号)规定执行。
为加强论文审核,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均须正式刊发,并由所在单位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应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一并上传。因故无法在以上数据平台查询的,应上传由专业刊物编辑部出具的论文真实性说明,并提供编辑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评委会核实。
三、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初审、线下复审、线下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0日。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三)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8:00(请各级单位及时审核,逾期无法提交)。
(四)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12:00。
四、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工作采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送审单位审核的程序。报送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选择“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破格申报人员应上传《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及其佐证材料,采用2名同行业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专家推荐的,还应提供专家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资格证书。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作出申报单位诚信承诺。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材料,并逐级提交至上级单位审核。
(三)送审单位审核。
各县(市)林草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市)域内企事业单位人员(含乡镇人员)进行复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及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签署审核意见。
(四)组织复审。
中评委安排专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送审单位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提交,由县(市)林草局或国有林保护局统一报送至州林草局,申报人员需要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进行复审。州林草局现场审核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五)组织答辩。
职称评审实行全员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答辩形式等另行通知。
(六)分组评议。
评审专家分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七)评委会评审。
组织召开中级职称评审会议。评审委员会评审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官网(http://lcj.abazhou.gov.cn/)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任何异议,均可电话和邮件进行投诉,通过公示期无任何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投诉电话:0837-2822342、2823861
投诉邮箱:abzlcjrsk@163.com
(八)人社局确认评审结果。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后,印发任职资格文件。中级任职资格文件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委托评审的初级任职资格文件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和州属林业企业局的初级任职资格文件由州林业和草原局统一印发,申报表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到州林草局人事科统一领取,委托评审的到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取。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2个月内,到州林草局人事科领回申报表放入申报人员个人档案。
(九)办理相关手续。
评审通过后,不再办理纸质证书,自动生成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有同样效力。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纸质材料《申报表》《业绩材料》《非本专业奖励材料》《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仅破格申报人员提供)报送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1月27日。《申报表》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签字及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州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1810(地址:马尔康市团结街63号民族团结广场写字楼,联系电话:2822342,电子邮箱:abzlcjrsk@163.com)。
(二)申报专业。
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评审基本条件》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类别表中选择申报相应专业。为鼓励学科交叉与创新,允许林业和草原工程所属的10个子专业之间进行交叉申报评审,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与专业融合发展,但申报人员需取得与申报专业相对应的业绩成果。
(三)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例如: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所列的工程师,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则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聘任在中级岗位上;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四)资格确认问题。
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提供确认审批资料。
(五)计算机和外语要求。
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六)评审费用。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初级评审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次;中级评审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次(含答辩费60元/人)。评审费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交清。
(七)定向中级岗位评审范围原则上限于县乡两级单位常设中级岗位无空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比例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按现行岗位聘任管理的有关规定聘任到核定的定向中级岗位。
六、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
各单位要按照我州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拟申报资格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
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省、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