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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闻相关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现就2025年度新闻相关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融媒体中心、新闻网站等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依法持有《新闻记者证》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号)相关条件。

(二)业绩要求

1﹒申报中级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提供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作品6件以上,其中包括2000字以上专业论文(未发表的附知网、维普、万方等权威网站论文查重报告)。

2﹒申报初级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提供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作品3件以上,其中包括1500字以上专业论文(未发表的附知网、维普、万方等权威网站论文查重报告)。

三、申报程序

2025年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主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规范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信息及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出提供虚假材料,个人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注明审核意见,上传《公示证明附件》《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三)县(市、区)人社部门、市委宣传部审核。县(市、区)人社部门、市委宣传部依次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新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评委会受理。按规定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未按要求补正资料,评委会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评委会审核仍不符合要求的,本次申报终止。

(五)评审表报送。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后,申报人通过系统打印3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1份《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经用人单位按程序报送市新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广安市委224室)。县(市、区)人社部门委托评审的,需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职称委托评审函》。

(六)职称评审。评委会按规定组织评审,对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复核,并发文确认职称任职资格。

四、申报安排

1. 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11月3日09:00—12月3日17:00。

2. 各级单位审核截止时间(即评委会初次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7日17:00。

3.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4日17:00。

4. 各级单位再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即评委员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17:00。

5. 个人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17:00。

6.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等线下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17:00。

五、所需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二)申报年限需要的对应年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三)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任职文件。

(四)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五)申报条件中明确的业绩要求佐证材料,视频(音频)须光盘报送。

(六)任现职以来的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

(七)任现职以来岗位聘任文件。

(八)《新闻记者证》扫描件。

(九)申报年限需要的对应年度考核材料。

(十)申报年限需要的对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情况。

(十一)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培训证书等其他证书材料。

六、有关安排

(一)收费标准。按照《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40元。

(二)严格审核。有关单位在受理职称申报过程中,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核实相关情况。职称申报实行全过程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提供伪证、弄虚作假、审核把关流于形式等行为,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

(三)监督举报。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廉政风险,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将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26-2397109。

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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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9
文章来源:四川省继续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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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现就2025年度新闻相关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融媒体中心、新闻网站等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依法持有《新闻记者证》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号)相关条件。

(二)业绩要求

1﹒申报中级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提供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作品6件以上,其中包括2000字以上专业论文(未发表的附知网、维普、万方等权威网站论文查重报告)。

2﹒申报初级新闻专业技术职称。提供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作品3件以上,其中包括1500字以上专业论文(未发表的附知网、维普、万方等权威网站论文查重报告)。

三、申报程序

2025年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主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规范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信息及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出提供虚假材料,个人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注明审核意见,上传《公示证明附件》《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三)县(市、区)人社部门、市委宣传部审核。县(市、区)人社部门、市委宣传部依次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新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评委会受理。按规定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未按要求补正资料,评委会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评委会审核仍不符合要求的,本次申报终止。

(五)评审表报送。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后,申报人通过系统打印3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1份《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经用人单位按程序报送市新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广安市委224室)。县(市、区)人社部门委托评审的,需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职称委托评审函》。

(六)职称评审。评委会按规定组织评审,对拟通过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复核,并发文确认职称任职资格。

四、申报安排

1. 个人申报时间:2025年11月3日09:00—12月3日17:00。

2. 各级单位审核截止时间(即评委会初次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7日17:00。

3.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4日17:00。

4. 各级单位再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即评委员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17:00。

5. 个人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17:00。

6.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等线下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17:00。

五、所需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二)申报年限需要的对应年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三)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任职文件。

(四)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五)申报条件中明确的业绩要求佐证材料,视频(音频)须光盘报送。

(六)任现职以来的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

(七)任现职以来岗位聘任文件。

(八)《新闻记者证》扫描件。

(九)申报年限需要的对应年度考核材料。

(十)申报年限需要的对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情况。

(十一)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培训证书等其他证书材料。

六、有关安排

(一)收费标准。按照《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40元。

(二)严格审核。有关单位在受理职称申报过程中,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核实相关情况。职称申报实行全过程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现提供伪证、弄虚作假、审核把关流于形式等行为,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

(三)监督举报。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廉政风险,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将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26-2397109。

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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