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遂宁市市本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5年度评审计划的通知》(遂人社函〔2025〕66号)、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遂教函〔2025〕91号)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遂宁市2025年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启动2025年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遂宁市普通公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及教研、教师发展、电教、招生考试等机构中,符合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正常晋升推荐评审控制数确定原则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结合,坚持空岗推荐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
见附件: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遂教函〔2025〕91号)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在学校(单位)规定时间内,向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二)学校推荐。学校(单位)在省市评价标准条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考核推荐条件和办法。申报人所在单位召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结合申报人任现职或工作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对申报人进行师德测评和民主测评,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满意率应达到75%以上。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网上申报。学校(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后,指导申报人于2025年10月15日-11月13日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平台(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按照网上申报系统的提示,完善个人信息,填报职称申报信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中(初)级职称证书、农村工作经历、继续教育、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等。各项业绩材料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5年10月15日。
各级部门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核,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县(市、区)、园区所属单位由相应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市本级由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直接受理。
1.个人首次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1月13日16:00。
2.各级单位首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6:00。
3.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16:00。
4.评委会退回材料后,各级单位再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16:00。
个人及单位需在高评委设置的规定时间内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完成个人申请填报及单位审核推荐工作(逾期不得补报)。各级主管部门(单位)应在接收资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进行推送。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高评委将无法退回。
五、答辩要求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号)和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化职称制定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遂委办发〔2018〕27号)精神,教师职称评审主要采取材料审查和答辩、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参加相应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的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初级教(讲)师申报者。
2.破格申报教(讲)师职称的。
3.申报高级、中级教(讲)师职称的。
4.享受基层、援藏援彝、“四大片区”以及脱贫攻坚政策的。
5.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当年新增要求应答辩的。
6.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学科专业组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
六、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打印,《诚信承诺书》《评审表》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字,报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材料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报送时间:2025年 12月6日 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七、组织评审
(一)中小学高(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由遂宁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初)讲师职称评审由遂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平台及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经人社部门复核、确认后发放电子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