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水务局,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资阳市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和评审专业
(一)人员范围
全市(除扩权试点县外)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等)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专业
本次评审专业包括: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电力运行、机电设备安装、电力建设与管理,共12个专业,各专业适用范围按照《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附件1)执行。
二、评审条件
(一)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标准执行。
(二)为了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要求申报人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申报人员所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应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进行查重(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询证明材料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一并上传报送。
(四)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本次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一)单位注册。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详细注册流程请参考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注意:申报评委会选择“资阳市水利电力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经单位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并提交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四)逐级审查。各扩权县(区)参评人员向本县(区)水务局申报,若不具备开评条件,按照管理权限由县(区)人社部门在审核页面单独选择委托评审,并将委托函纸质版报送评委会。县(区)人社部门、评委会及时登录系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审查合格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
(五)申报受理。评委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组织专人重点对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进行复审,并视情况组织到县(区)实地抽检。
(六)评审表报送。申报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连同推荐函一起,由本级水务部门(企业联络人)集中统一报送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委会不接收个人申报资料。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组织评审。评委会组织专家按照查看资料、充分讨论、量化打分程序进行评议,按要求组织开展答辩,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按照《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要求,推行全员答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须参加答辩:
1. 中级职称申报者
2. 破格申报人员
3. 职称评审委员会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
评审期间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八)公示。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申请人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市水务局提交书面申请,复查由中评办负责,复查范围为:申报评审程序是否合规;量化打分计算是否准确等情况。
(九)审核确认。公示结束后,评委会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经过确认后的结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各自管理权限发文。
(十)办理相关手续。评审结果确认后,由职称管理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各申报单位应于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评委会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装入申报人员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及接收时间
网上申报资料,请对照职称申报对应的申报条件认真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网上初次申报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评委会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评审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费用在推荐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资阳市水务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