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水利局,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局下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市人社局同意,现将2025年度全市水利电力工程中(初)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和评审专业
(一)申报人员范围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应向评委会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
(二)评审专业
本次评审专业包括: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电力运行、机电设备安装、电力建设与管理,共计12个专业,各专业适用范围按照《德阳市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附件1)执行。
二、申报评审标准和有关要求
(一)申报评审标准
按照德阳市水利局、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德水函〔2024〕24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有关要求
1.为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2.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由所在单位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进行查重(已发表的论文,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重报告附在论文之后一并报送。
3.申报人员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三、答辩
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全员答辩,评委会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参加答辩。答辩地点和时间通过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知。
(一)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
(二)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德阳市水利电力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三)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人员的资格、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单位须成立相应的考评小组,采取专家、领导、人事和纪检干部联审的方式,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基本信息、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评,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核。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按所在单位、区(市、县)水利部门、区(市、县)人社部门顺序审核同意后,提交德阳市水利电力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市水利局审核同意后,提交德阳市水利电力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区(市、县)水利部门要强化审核责任,成立考评小组,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形成综合推荐函(纸质件)提交评委会。推荐函应包含复审考评组织的组成、召开考评会议时间、审查和考评工作的程序、考评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等。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术论文、任职前后业绩、推荐意见、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作为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
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对伪造申报评审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失信名单,并按规定实施惩戒。对资料审查不严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和审查人的责任。
1.社保参保信息。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2.学历信息。按要求填写和上传取得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学位信息。根据川职改办函〔2018〕13号要求,申报人员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和“学位网(www.cdgdc.edu.cn/)”进行查验,并上传查验报告。中专学历申报人员、2002届以前高等教育毕业生和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因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情况进行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3.职称信息。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未注明专业名称的,需单位核实专业,并出具说明;岗位聘用文件需上传近4年的聘用文件。
4.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情况。申报人员如实填写信息,如果以职业资格作为条件申报的,须按要求上传证书注册和单位聘任的相关证明材料。
5.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6.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前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前主要的主要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7.业绩成果。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包括获得的科技奖励、表彰表扬和专利等。
8.论文论著。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逐项上传佐证材料。论文上传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原文,并附按要求完成查重的查重报告。出版的论著,编写的报告、技术手册上传内容包括封面、扉页、编写人员名单页、目录、本人编写章节首页等。
9.学习培训经历。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学习培训情况,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10.考核情况。填写任现职以来符合申报条件年限的考核情况,逐项上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11.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
(1)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及贡献和单位考评组织组成情况,开展初审和考评推荐的情况等,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字数不少于1500 字,其中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不少于800字。推荐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2)个人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任取得现职称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 字左右。
(3)公示结果证明。单位出具的公示无异议报告,内容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是否满足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出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基层工作经历类型、时段等。
(5)其他。推荐单位推荐函及其他需要上传的材料。
(二)纸质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申报材料后自动生成,经审核受理后打印1份,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员在诚信承诺书签字(加盖手指印),依次报单位、上级部门签字盖章。
六、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8月22日18:00至2025年9月1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个人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部门(单位)审核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9月28日-10月11日,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指定专人进行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齐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公示、确认、发文、办证。评审通过人员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发文。在完成以上工作后,通知各单位领取任职文件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管相关原始材料。
(二)评审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的规定标准收取,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讫。
(三)中(初)级职称评审交流群:QQ群939255476
联 系 人:陈义安、胡茜怡
联系电话:0838-2533511
网络系统技术咨询: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德阳市水利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