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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5〕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县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职称初定在县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统一领导下,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务必按照职称评审系列和初定要求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初定工作。

二、评审及初定依据

(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

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 号)。

(二) 《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 号)。

(三)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

三、评审范围及原则

全县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职称评审基本条件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实行对岗申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初定。教师业务素质测试D等级人员不纳入一级教师和初级教师推荐范围, 2025年转正定级后在 2025年首次申报职称的不受教师业务素质测试影响;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既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开展工作。要坚持把师德师风和政治思想素质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突出教师实际业绩和贡献,班主任的工作量可根据不同学段按每周5-7节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班主任。

其中“在市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是指在经县(市)推荐,州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在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教育官方平台分享的课时,或参与州级及以上组织的有平台分享的竞赛、评选类活动并获得奖项等次。

四、申报评审程序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审推荐、组织评审、审核确认等环节进行。

(一)初、中级职称

1、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2、个人申报

经校内推荐、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要在2025年9月20日9:00-2025年10月5日18:00内进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上传佐证材料。学校(单位)要在2025年10月13日18:00前进入系统审核认证,如实填报教师民主测评满意率、师德测评满意率和周课时量。申报材料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业绩成果应在任现职期间获得。

3、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4、复审推荐

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对材料不齐、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可在系统中做退回处理,并告知补正要求和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能按要求补正材料的不再受理。

5、组织评审

评委会办公室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审核合格后,提请相应系列评委会组织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评审会议,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委会办公室将职称申报材料,分别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确认。

五、报送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单位材料

1.各申报单位 2025年9月5日前报拟任职务人员名单电子档至人事股陈孝洪处。

2.各申报单位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上报工作。评审报告需体现推荐过程、推荐情况、特殊情况(不占岗)和公示等要素,与拟任职务人员名单同时上报。

(二)个人材料

1.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个人信息、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申报学段、学科,有效期内教师业务素质测试专业和等级等,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要坚决把好材料装订关,严格按照材料清单要求顺序进行规范装订,不得漏报;上传的表格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上报(见材料模板中部分附件格式填写规范),所有材料上报后不再补报。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所有书面申报材料不退不换,在评审会结束后统一销毁,请告知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3.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以聘任文件为准,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根据有关职称评审收费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务(含正高)每人收取评审费320.00元;申报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

(五)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首页的“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进行申报、审核。

1.初、中级职称个人网上申报时间: 2025年9月20日9:00-2025年10月5日18:00。县教育和体育局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8:00。个人补正材料后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18:00。县教育和体育局最终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8:00。

2.特别注意:

(1)网上申报时间、各有关单位审核提交时间都严格限制,逾期将不予受理。各单位要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2)各单位一定要组织审报人员认真、仔细学习州相关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特别要注意在线上线下提交材料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文件中的附件(如附件中的“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六)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将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请参评单位及申报人员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七)重要提示。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陈孝洪 0834-8822149

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系统技术支持:15982396484、18582368002(工作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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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8
文章来源:四川省继续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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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教体人〔2025〕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及职称初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县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职称初定在县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统一领导下,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务必按照职称评审系列和初定要求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及初定工作。

二、评审及初定依据

(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

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 号)。

(二) 《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教〔2020〕85 号)。

(三)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5号)。

三、评审范围及原则

全县从事幼儿园、中小学、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职称评审基本条件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实行对岗申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初定。教师业务素质测试D等级人员不纳入一级教师和初级教师推荐范围, 2025年转正定级后在 2025年首次申报职称的不受教师业务素质测试影响;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既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再申请职称初定。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坚持正确的职称导向开展工作。要坚持把师德师风和政治思想素质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突出教师实际业绩和贡献,班主任的工作量可根据不同学段按每周5-7节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班主任。

其中“在市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过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是指在经县(市)推荐,州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在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教育官方平台分享的课时,或参与州级及以上组织的有平台分享的竞赛、评选类活动并获得奖项等次。

四、申报评审程序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用户注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复审推荐、组织评审、审核确认等环节进行。

(一)初、中级职称

1、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2、个人申报

经校内推荐、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要在2025年9月20日9:00-2025年10月5日18:00内进入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上传佐证材料。学校(单位)要在2025年10月13日18:00前进入系统审核认证,如实填报教师民主测评满意率、师德测评满意率和周课时量。申报材料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业绩成果应在任现职期间获得。

3、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4、复审推荐

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对材料不齐、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可在系统中做退回处理,并告知补正要求和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能按要求补正材料的不再受理。

5、组织评审

评委会办公室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审核合格后,提请相应系列评委会组织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评审会议,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评委会办公室将职称申报材料,分别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确认。

五、报送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单位材料

1.各申报单位 2025年9月5日前报拟任职务人员名单电子档至人事股陈孝洪处。

2.各申报单位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上报工作。评审报告需体现推荐过程、推荐情况、特殊情况(不占岗)和公示等要素,与拟任职务人员名单同时上报。

(二)个人材料

1.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申报人个人信息、资格条件和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申报学段、学科,有效期内教师业务素质测试专业和等级等,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制。要坚决把好材料装订关,严格按照材料清单要求顺序进行规范装订,不得漏报;上传的表格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上报(见材料模板中部分附件格式填写规范),所有材料上报后不再补报。评审材料不齐、不规范者一律不予受理。所有书面申报材料不退不换,在评审会结束后统一销毁,请告知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3.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以聘任文件为准,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根据有关职称评审收费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务(含正高)每人收取评审费320.00元;申报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元。

(五)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首页的“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进行申报、审核。

1.初、中级职称个人网上申报时间: 2025年9月20日9:00-2025年10月5日18:00。县教育和体育局初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8:00。个人补正材料后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18:00。县教育和体育局最终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8:00。

2.特别注意:

(1)网上申报时间、各有关单位审核提交时间都严格限制,逾期将不予受理。各单位要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2)各单位一定要组织审报人员认真、仔细学习州相关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特别要注意在线上线下提交材料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文件中的附件(如附件中的“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六)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将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发布,请参评单位及申报人员及时关注网上信息。

(七)重要提示。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陈孝洪 0834-8822149

四川省职称评审系统系统技术支持:15982396484、18582368002(工作日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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