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市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为做好2025年度气象专业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有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好,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公示后无不良反映。
2.在气象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地方气象事业编制人员任职期间,完成年度公需科目学习。
二、评审条件
下列人员可初评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
1.中专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大专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或双专科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符合缩减申报年限政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程序
(一)国家气象事业编制人员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初评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规定和相关申报条件的要求,向绵阳市气象局申报。
2.资格审查。市气象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认其具备申报资格,且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3.单位推荐。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答辩评审。答辩时间暂定于2025年7月中下旬开展、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将面向初评委答辩,答辩分为申报人自我陈述ppt(4分钟)和评委提问(3分钟)。初评委对各申报人员述职情况进行评审打分。
5.审核确认。经初评委评审通过的人员,公示后由市气象局发文。
(二)地方气象事业编制人员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2024年我市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部分专业申报、审核、评审工作,全部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统一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申报推荐。具体操作手册请在系统首页下载。
1.单位注册。职称评审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员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单位注册需以法人方式注册。已在职称评审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其中单位注册时选择的上级部门必须是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个人注册。申报人员进入职称评审系统注册。已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申报人员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请联系所在单位进入职称评审系统注册。
3.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系统,并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注意:本次申报评委会应选择“绵阳市气象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评委)。
4.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的所有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的综合推荐材料、公示文件、公示结果证明,上传系统并提交审核。
5.初审。各县(市、区)气象部门、人社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重点核实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上报至市气象局,其中委托评审的直接提交至初评委。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在系统中予以退回并注明原因。
6.复审。初评委对各县(市、区)气象部门、人社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初审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
7.材料报送。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报送纸质评审表。拟委托我市气象部门进行初级职称评审的,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函。
8.答辩评审。答辩暂定于2025年7月中下旬开展、地点另行通知。
9.经初评委评审通过的人员,公示后报委托单位核查,确认通过的人员由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发文。
(三)其他人员
外单位委托我市气象部门评审职称,须按有关规定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函,且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气象专业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气象专业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2.评审初级职称申请表1份。
3.思想政治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5.身份证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
6.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单位盖章)。
7.《申报初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1份。
8.《绵阳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3页面双面打印)2份。
评审材料按以上顺序填写《材料目录清单》2份(1份贴于档案袋外、1份装入档案袋)。
地方申报材料有变化的,从其规定。
五、注意事项
1.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2.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委托评审的材料须由委托部门报送,或经委托部门同意,交由市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统一报送。
4.评审材料的电子版(承诺书、评审申请表、工作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个人证明材料、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请于7月15日前发送至市气象局朱亚敏邮箱(纸质件待电子版材料审核后电话通知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
联系人:绵阳市气象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朱亚敏
联系电话:0816-2860098